电商导购佣金:值得买

发行人向电商、品牌商提供电商导购服务,用户通过发行人网站或 App 中的商品链接进入电商、品牌商网站下单购买,发行人按实际完成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获取电商导购佣金收入。总体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①电商客户

1)客户有联盟平台

A、客户的联盟后台可以查看当月佣金信息

公司大部分导购客户为有联盟平台、可以在联盟后台查看当月佣金信息的电商、品牌商,如阿里巴巴集团、亚马逊集团等。

a.收入确认时点

I.月末根据客户的联盟后台显示的当月佣金确认为当月收入;
II.公司按合同约定,在次月或隔月与客户正式结算佣金后,将正式结算佣金和已确认佣金的差异调整在结算当月;
III.当期财务报表报出日前完成对账的,正式结算佣金和已确认佣金的差异调整在当期。

b.收入确认依据

根据客户的联盟后台显示的当月佣金确认为当月收入。

c.收入确认条件

合同中通常约定发行人可在联盟后台查询预期可能获得的收入,该收入为预估收入数据,最终实际收入数据以客户提供的结算数据为准。

公司确认收入的依据是当月末客户的联盟后台显示的当月佣金,该依据由客户提供,且按历史经验准确性非常高,约为 99%。 公司已经提供了相关服务,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等确认收入条件。同时,双方对账完成后,公司将正式结算佣金和已确认佣金的差异调整在结算当月,并且当期财务报表报出日前完成对账的,正式结算佣金和已确认佣金的差异调整在当期,与合同中约定的条款相符。

B、客户的联盟后台无法查看当月佣金信息

部分电商客户,联盟后台尚未完善,公司只能通过数据中心接口从联盟平台提取订单信息。

a.收入确认时点

I.月末根据公司的数据中心接口从联盟平台提取的订单信息, 按历史经验估计订单折损率后确认为当月收入。造成订单折损的原因主要为成功交易后退货等;
II.公司按合同约定,在次月或隔月与客户正式结算佣金后,将正式结算佣金和已确认佣金的差异调整在结算当月;
III.当期财务报表报出日前完成对账的,正式结算佣金和已确认佣金的差异调整在当期。

b.收入确认依据

I.公司的数据中心接口从联盟平台提取的订单信息发行人与各电商、品牌商的联盟平台签订《CPS 合作协议》,发行人通过端口对接、安装标准跟踪代码等方式提取自发行人处导流至各电商、品牌商产生的交易订单信息。
II.按历史经验估计的订单折损率由于存在退货的可能,月末数据中心提取的订单信息通常会包含部分将会折损的订单信息,因此需要按历史经验估计订单折损率,在确认当月佣金时予以扣除。

c.收入确认条件

合同通常约定客户系统实时向发行人系统发送完整准确的订单信息,以便发行人及时了解订单的相关情况,最终的计费依据以客户平台记录的统计数据为准。
公司确认收入的依据是公司的数据中心接口从联盟平台提取的订单信息,且考虑了订单折损率,订单折损率估计的历史经验准确性很高,公司已经提供了相关服务,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等确认收入条件。同时,双方对账完成后,公司将正式结算佣金和已确认佣金的差异调整在结算当月,并且当期财务报表报出日前完成对账的,正式结算佣金和已确认佣金的差异调整在当期,与合同中约定的条款相符.

2)客户无联盟平台

A、公司的数据中心可以提取订单信息

a.收入确认时点

I.月末根据公司的数据中心接口提取的订单信息,按历史经验估计订单折损率后确认为当月收入;
II.公司在次月或隔月与客户正式结算佣金后,将正式结算佣金和已确认佣金的差异调整在结算当月;
III.当期财务报表报出日前完成对账的,正式结算佣金和已确认佣金的差异调整在当期。

b.收入确认依据

I.公司的数据中心接口提取的订单信息发行人与各电商签订《CPS 合作协议》,通过端口对接、安装标准跟踪代码等方式跟踪自发行人处导流产生的交易金额。
II.按历史经验估计的订单折损率由于数据的对接传输存在时间上的滞后,月末数据中心提取的订单信息通
常会包含部分折损订单的信息,因此需要按历史经验估计订单折损率,在确认当月佣金时予以扣除。
III、收入确认条件合同通常约定客户系统实时向发行人系统发送完整准确的订单信息,以便发行人及时了解订单的相关情况,最终的计费依据以客户系统记录的统计数据为准。

公司确认收入的依据是公司的数据中心接口提取的订单信息,且考虑了订单折损率,订单折损率估计的历史经验准确性很高,公司已经提供了相关服务,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等确认收入条件。同时,双方对账完成后,公司将正式结算佣金和已确认佣金的差异调整在结算当月,并且当期财务报表报出日前完成对账的,正式结算佣金和已确认佣金的差异调整在当期,与合同中约定的条款相符。

B、公司的数据中心无法提取订单信息

少量电商、品牌商客户没有联盟平台,公司的数据中心也无法提取订单信息,双方主要通过邮件对账。

a.收入确认时点

取得经双方确认的结算单时确认电商导购佣金收入。

b.收入确认依据

经双方确认的结算单。

c.收入确认条件

合同中通常约定双方按照实际产生的效果数据及对应的佣金比例结算费用,经双方核对后以客户通过邮件发给发行人的确认数据为准。公司确认收入的依据是经双方确认的结算单,该依据经客户确认,公司已经提供了相关服务,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等确认收入条件,与合同条款相符。

②第三方联盟平台客户

第三方联盟平台客户如亿起发、 Commission Junction LLC.,公司通过其平台,对接最终的导购业务客户。在通过第三方平台对接电商的情况下,由于对接的最终电商数量众多,各电商平台的结算周期不一致,无法准确估计当月确认佣金金额和结算金额的差异,故只能在取得结算单时确认电商导购佣金收入。

1)收入确认时点

取得经双方确认的结算单时确认电商导购佣金收入。

2)收入确认依据

经双方确认的结算单。

3)收入确认条件

合同中通常约定双方按照实际产生的效果数据及对应的佣金比例结算费用,经双方核对后以客户提供给发行人的确认数据为准。公司确认收入的依据是经双方确认的结算单,该依据经客户确认,公司已经提供了相关服务,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等确认收入条件,与合同条款相符。

阅读量: | 柯西君_BingWong | 2019-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