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专利的提问要点和核查方式:龙软科技

第一轮@问题13

招股说明书披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与北京大学共有4项专利、与开滦集团共有2项专利,与中国神华及神华神东共有1项专利。同时,毛善君在北京大学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研究所从事教学科研工作至今。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
(1)共有专利的产生背景,发行人和共有专利方就专利使用的约定,发行人使用或者对外授权是否受到限制,共有方是否具有适用或对外授权使用共有专利的权利,上述专利使用是否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
(2)共有专利主要内容,是否涉及发行人核心技术,对发行人业务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及依据;
(3)报告期内发行人合作研发的具体情况、项目合作方式、合作研发费用支付方式研发成果所有权归属及未来收益分享情况
(4)发行人与其他方共同拥有专利的形成背景以及对发行人独立性的影响。


审核要点

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的专利证书、北京大学出具的《证明》文件、《开滦(集团)钱家营矿业分公司煤矿井下重大危险源检测、识别及预测、预警系统合同书》、发行人与开滦集团唐山矿业分公司签署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开滦集团出具的《确认函》、发行人与神华能源神东煤炭分公司签署《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及神东集团出具的《确认函》,发行人与北京大学签订的合作协议等文件。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与北京大学就专利使用有明确约定,发行人就共有专利的使用及收益权未受到限制,北京大学仅可就非盈利的科研、学术研究目的无偿使用该等知识产权,且不得用于任何商业推广或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发行人与北京大学关于共有专利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除“用于透明化矿山的构建方法”、“煤矿分布式协同一张图系统及协同管理方法”外,发行人其他共有专利均不属于发行人核心技术,发行人与其他方共有该等专利不会对发行人业务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不存在就指定项目或指定技术与其他单位进行合作研发的情况;发行人与其他方共有拥有专利的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毛善君参与研发形成的知识产权与北京大学之间不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

阅读量: | 柯西君_BingWong | 2019-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