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台股份(撤回)


这应该是属于创业板改革后第一家撤材料的申报企业。

我也查过很多相关文章,大部分都讲述了其行业增长性问题、应收账款问题、资产负债率高问题、诉讼问题、在建工程延迟转固问题等。

不过我们也无法得知最终是啥原因导致这企业主动撤材料, 因“踩雷”广发证券呢? 还是自身因素呢?

总的来说,项目质量还算是可以的,撤材料本身不代表这企业的业绩就是有水分或者存在瑕疵。 不排除“踩雷”广发证券的同时业绩出现了大幅波动,然后临时找不到好的保荐机构接这个烫手山芋。

经营业绩大幅下滑

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上曾披露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引致的经营风险, 其中提及到公司可能出现亏损情况。 受到新冠疫情影响,业绩受到波及是可以理解的,但净利润由盈利转亏就难以理解了。要知道,发行人2019年的净利润可是接近9,000万。

之前也听过老前辈说,申报企业的业绩变动不能太大,最好不要出现超过30%的波动,要不然保荐人也很难自圆其说。

公司预计2020年上半年业绩将亏损,若2020年下半年国内疫情或欧美疫情未能得到有效控制,公司存在2020年全年亏损的可能性。

IPO审核标准26-50条->问题12、经营业绩下滑

(1)发行人存在最近一年(期)经营业绩较报告期最高值下滑幅度超过 50% 情形的,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应全面分析经营业绩下滑幅度超过50%的具体原因,审慎说明该情形及相关原因对持续盈利能力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如无充分相反证据或其他特殊原因能够说明发行人仍能保持持续盈利能力外,一般应重点关注并考虑该情形的影响程度。

关联交易

还没等到发行人回复深交所问题就撤材料了,幸亏发行人是从证监会平移到深交所的申报企业, 证监会上还保留了2019年11月份的【深圳市晶台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但关联交易不一定就是拦路虎, 如果能说明关联交易都是基于公允价格,这就可以了。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配偶持有前五大客户之惠州市健和光电有限公司、深圳市易事达电子有限公司控股公司联建光电19,300股股份,请发行人说明并补充披露上述股权交易时间、背景、持有原因、交易价格、资金来源、购入渠道及方式,说明对发行人销售业务影响。

  • 发行人主要关联方持有第一大客户华灿光电股份,请发行人说明并补充披露上述股权交易时间、背景、持有原因、交易价格、资金来源、购入渠道及方式,说明对发行人采购业务影响。

IPO审核标准1-24条->问题16、关联交易

(2)关于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 发行人应披露关联交易的交易内容、交易金额、交易背景以及相关交易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之间的关系;还应结合可比市场公允价格、第三方市场价格、关联方与其他交易方的价格等,说明并摘要披露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对发行人或关联方的利益输送。

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之间关联交易对应的收入、成本费用或利润总额占发行人相应指标的比例较高(如达到30%)的,发行人应结合相关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利润总额合理性等,充分说明并摘要披露关联交易是否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独立性、是否构成对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依赖,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发行人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对发行人利益输送的情形;此外,发行人还应披露未来减少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关联交易的具体措施。

阅读量: | 柯西君_BingWong | 2020-10-21